一、参展厂商——系统的动力层次。
参展厂商亦称参展客户,是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参展厂商为系统最基础的要素,是指参加展览会的企事业单位、团体以及个体,没有参展厂商的参与根本就不存在展览会。参展厂商之所以成为系统的动力层次,主要是由于市场的需求和参展厂商的存在,才产生了展览系统的其它要素;二是参展厂商是系统得在存在和发展的原始动力。如果没有参展厂商的展览行为,就不会产生展览组织者和观众的行为,也就无所谓展览系统了;三是参展厂商是系统活力的前提。参展厂商数量的多少和行为的活跃与否,直接关系着展览系统的生命力。事实表明,凡是参展厂商群体庞大,行业组织支持度高、展览竞争越是激烈的地区,展览系统越是活跃。
二、展览组织者——系统的主体。
凡以经营展览业务为盈利手段的单位都属于展览经营部门。目前我国的展览组织者有专营、兼营和代理三种形式。在成熟的展览系统中,展览组织者这个要素是指专营展览业务的机构和部门,即展览公司和一些行业协会。展览组织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特定的参展厂商发生业务关系,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二是创造出服务的产品——食用菌展览会,即提供展示环境和信息。
三、展会的媒体(展示场所)——系统的神经。
展览媒体是指展示传播信息的媒介物,这种媒介物在展览上称之为展示场所——展览馆或展览中心。展览项目经过策划出来后,如果不通过一定的方式集中向消费者展现其中的成果,展览的意义也就不存在了。在展览系统中,展览的生命在于展现和传播,媒体与展览组织者(主办单位)、市场和观众(消费者)发生密切的联系。参展厂商与展馆的联系通过展览组织者来实现。
四、展览市场——系统结构的纽带。
狭义的市场是交换的场所,广义市场是指所反映的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现象的总和。展览系统中的市场是指广义的市场,因为展览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它所涉及的内容和经济关系远远超出了纯粹商品交换的范围。在这个系统中,既有以展览为媒介反映参展厂商和消费者关系的商品交换行为,也有反映参展厂商与展览组织者和展馆之间的分工协作行为,所有这些关系都不是狭义的市场能够反映和包容的。
五、在展览系统结构中,消费者是一切展览行为的起点。
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看,如果没有消费,便不可能存在有目的的生产,没有生产便不可能产生参展厂商,也就不可能有其它行为,消费者还是展览行为的终点,因为展览活动之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消费者的购买和选择的需要,展览效果的好坏也要由消费者最后决定。因此没有消费者的行为,展览活动既失去了目的,也无法最后完成展览的全过程,所以,消费者是展览系统的起点和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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