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布2015年度会展扶持项目
发布日期: 2014-12-02 来源:有机农业
1. 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2. 企业上一年度的完税凭证或纳税证明。
3. 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
4. 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等级证明。
5. 《省级展会扶持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1)省级展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2)展会批准文件;(3)展会基本情况、工作方案、宣传广告材料、会刊;(4)主、承办单位协议;(5)会展场馆场地租赁合同、付款凭证,实际展位平面图;(6)展会由多个单位共同主办、承办的,需提供各方协商一致共同推选申请单位的文件;(7)展会总结报告;(8)资金决算报告及展览会宣传广告、客商邀请接待费用开支的合同、发票、刊物、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促消费类展会申请材料
1.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2.《省级展会扶持项目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1)省级展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2)展会批准文件;
(3)展会基本情况、工作方案、宣传广告材料、会刊;(4)主、承办单位协议;(5)会展场馆场地租赁合同、付款凭证,实际展位平面图;(6)展会由多个单位共同主办、承办的,需提供各方协商一致共同推选申请单位的文件;(7)展会总结报告;(8)资金决算报告及展览会宣传广告、客商邀请接待费用开支的合同、发票、刊物、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具体工作程序
(一)品牌展会和特色专业展会由达到条件的会展项目承办单位向所属市商务、财政部门逐级申报,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促消费类展会由市商务部门确定统一申报。
(三)企业申报程序。承办企业按项目属地向当地县(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同时,通过进入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sf.gov.cn)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有关申请表,同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于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工作。
(四)县级审核程序。县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后,由县商务部门通过财政专网进入http://10.77.1.48、县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专网进入http://xmk.sn.mof进行网上初审和确认,联合上报市级工作必须于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到综合科。
(五)市级审核程序。设区市(区)商务局会同财政局对所属县(区)上报的项目材料进行会审,择优筛选承办企业,联合向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提出正式项目申报文件。网上审核、确认和上报方式与县级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登陆方式相同。网上审核上报工作必须于2014年11月25日前完成;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纸质正式文件(项目申报材料1式3份,所有申报材料均以A4纸张装订成册)上报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前。
(六)最终审核。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和项目专项资金规模,研究确定会展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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