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布2015年度会展扶持项目
发布日期: 2014-12-02 来源:有机农业
从商务部网站获悉,陕西省日前发布《关于2015年度会展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中将品牌展会、特色专业展会以及促消费类展会三大类列入会展扶持项目。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2015年度会展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区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会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商发[2014])108号》精神,2015年将对全省范围内举办的品牌展会、特色专业展会、促消费类展会继续进行扶持,以示范引领和促进带动我省会展经济发展。现将2015年度会展扶持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扶持原则
会展扶持项目分为三大类:品牌展会、特色专业展会、促消费类展会。申请扶持的会展项目,必须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被列入2014年度陕西省会展活动计划,在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内举办的。
二、项目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品牌展会、特色专业展会、促消费类展会,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品牌展会条件
1. 能够代表行业发展方向,项目拓展能力强,在国内国际有较强指导力和影响力,规模大、信誉好、服务优;
2. 涉及全省加快发展的新兴产业或重点支持的优势支柱产业的;
3. 坚持品牌发展战略,连续举办五届以上,有成熟的规范运作的服务体系;
4. 规模在1000个标准展位(2万平方米)以上。
(二)特色专业展会条件
1. 在所属专业内具有国内和省内影响力,规模较大、信誉良好,是本市专业展会的培育重点; 2. 符合本市优势产业发展政策,具有地方特色;
3. 坚持特色专业展会发展战略提供专业展览服务;
4. 连续举办三届,规模在800个标准展位(1.5万平方米)以上。
(三)促消费类展会条件
1. 符合国家扩大消费政策,繁荣消费市场的;
2. 以市场开拓为重点,增强本地企业产品竞争力;
3. 扩大消费需求、着力改善民生的;
4. 促进和带动消费的商务领域行业赛事活动。
三、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一)品牌展会、特色专业展会申请材料
申请会展扶持项目的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证明和材料(有关证照可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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