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品市场营销如何摆脱产业化之殇
发布时间:2014-12-15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作为产业链的前端,农业从来没有得到什么好果子吃。如今,当各地区重新把目光集中在农业及农业产业化之上时,摆在政府、农民、产业化企业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摆脱农业产业化带给农业产品市场营销之殇。北京立钧世纪营销策划机构认为,农业尚未形成产业化是导致农业产品市场营销无法形成市场主体地位的关键因素,在与后端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的议价过程当中不对称,受到伤害的往往是农民,最终伤害的是中国的农业。
传统上,我们提到的农业产业化其实是农业工业化,是第二产业,而非指代农业的第一产业。为什么这么说?原因很简单,几乎很少地区形成了规模的农业产业化,更多的所谓的农业产业化企业是基于工业基础的农业产品加工及深加工企业,而且绝大多数这类企业并不关心农业,他们对于产业链前端的农业产业运营并不关注,采购是他们与上游农业产业的唯一关系。
当我们到全国各地与主管农业的部门进行沟通时,发现这些部门也把精力放在农业产业化企业上,而并没有真正地想办法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作为维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的第一产业农业来说,其在国民经济当中的地位不言而喻。然而,由于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农业走了一条分散式生产经营的道路,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之内,发挥了推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随着整个国民经济发展进入全新阶段,各个行业都面临着转型升级的艰巨任务。人们突然发现,摆在农业面前的问题比任何一个行业或者产业的问题都大:农业尚未形成产业,农业产品尚未真正实现市场化,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之外,农村城镇化受制于联产承包,农业现代化受制于联产承包。一切的农业产业化运营的先决条件都被过去的农业生产体系所困扰。
正是基于上述的原因,农民在市场上的议价能力极弱,农业产品市场营销基本上不存在,丰收伤农,欠收亦伤农,这一奇怪现象至今仍然困扰着中国农业的发展。农业产品的市场营销成为积淀在农民心头的一块巨石,压得农民们喘不过气。
农业产品市场营销,首先必须解决自身农业的产业化道路问题,其次是摆脱下游农业产业化企业带给农业产品市场营销之殇。
从某种角度来看,农业产品一部分属于B2C或者C2C的产品,比如一些水果、蔬菜等,农民或者农业生产企业可以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另一部分农业产品属于B2B或者C2B产品,是指农民或者农业生产企业直接将农业产品销售给企业,比如绝大多数的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业产品就属于这类。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在中国目前的农业产业环境之下,可以统一划归为C2B的营销形态,即农民为主的农业生产,然后将农业产品直接销售给企业,这些企业包括农业产品流通企业、国有农业产品流通企业、农业产业化的工业企业。在这样的市场情境下,农民与企业之间的不对称地位,导致农民在市场营销过程中的话语权全无,因此,在农业产品的营销过程当中,农民常常用“收购”来取代“销售”。通过这两个词的主动和被动性来分析,农民在农业产品交易过程中处于被收购的地位,定价权全部在收购者手中。
于是,近年来大量出现的农村合作社组织,以期来改变农民在农业产品交易过程中的被动弱势地位。然而,农村合作社往往也被控制在一些农业产业化企业手里,慢慢地,农村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转嫁给农业产业化企业,农民本来可以获得的一点点话语权又重新被迫让出。
那么农民怎么办?农业难道真的要一直受制于不对等的市场化格局,承受产业化之殇?任立军认为,农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正是来源于农业与其他产业发展的不均衡,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问题,已经成为解开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的症结的关键一环。其中重要的一点是农业产业的市场化问题,世界上任何一种资源都不像中国的农业资源这样被严重价值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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