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14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淄博市临淄区投入 85万元专项用于“瘦肉精”检测,采取多种措施,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面向生猪、肉牛、肉羊养殖户,通过发放《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告知书》、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条文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继续落实好养殖场(户)安全承诺制度,通过签订《临淄区畜禽养殖业(户)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养殖场(户)落实主体责任。目前,已发放告知书6210份,签订承诺书 6210份。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的检测范围、比例、检测程序组织集中检测。检测覆盖所有育肥商品生猪、肉牛、肉羊养殖场户,按生猪、肉牛、肉羊 2%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测,饲养量较少的场户至少检测1头(只)。严格检测程序,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检测结果真实性。所有检测报告必须有至少两名畜牧检测人员签字确认,以利于问题追溯、责任追究。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三个“瘦肉精”专项整治暨集中检测包建督导组,10名包建督导组成员每人负责包建一个镇(街道),全程参与并督导检测工作,实行督导日志、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完善了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检测长效机制,实行集中检测和日常抽检相结合,覆盖全区所有生猪、肉牛、肉羊养殖户,实现了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检测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采取百分制量化考核,以考核促工作,不断提升“瘦肉精”监管水平和实效。
年内,临淄区先后开展“瘦肉精”拉网式集中排查检测 2次,另外每月不定期安排抽检 1次,共检测生猪、肉牛、肉羊 16300余头(只),未出现“瘦肉精”检测阳性结果。
*版权所有
① 本网所有自采资讯信息(含图片)独家授权中国食用菌商务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②本网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并注明转载出处,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