蘑菇罐头案转变方式获认可
发布时间:2010-08-13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案件 1998年2月,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7个海关编码的蘑菇罐头进行反倾销调查。同年12月,美国商务部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123.16%-198.63%。绿鲜食品(漳州)有限公司等涉案企业参与应诉。根据今年4月的最新复审裁决,绿鲜食品反倾销税率为15.83%。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中,“绿鲜食品”在蘑菇罐头出口美国受阻后,加强新产品开发生产,增加出口种类,目前马蹄罐头在美销售旺盛,有效弥补了蘑菇罐头的市场损失,避免了因诉讼造成产品全方位退出美国市场。
启示 产品多元化和市场多元化是回避反倾销的有效途径。在某些案件中,可运用合理方式规避反倾销措施的约束,如加快“走出去”步伐,以在目的国投资的方式绕开贸易壁垒。此外,反倾销调查是准司法程序,其裁决结果具有执行力,应诉企业如果认为裁决结果不合理,可以寻求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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