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局以及全国各地发布安全预警公告:小心毒蘑菇中毒
发布时间:2012-08-09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综合消息。8月4日,国家食药监局发布今年第2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公众预防毒蘑菇中毒。近几天全国各地不时有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发生,各地管理部门也适时发布“野生蘑菇”中毒预警。
8月2日北京发布“蘑菇中毒”预警。北京市卫生监督所表示,鉴于外地近期出现食用野生蘑菇中毒死亡事件,特向所有市民发出预警,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摘使用野生蘑菇等菌类。
8月5日,江苏扬州市发布“蘑菇中毒”预警。市卫生监督所表示,鉴于外地近期出现食用野生蘑菇中毒死亡事件,特向餐饮单位和所有市民发出预警,避免采购和食用野生蘑菇。
7月上旬以来,陕西汉中市发生了多起食用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先后有50多人中毒,并造成7人死亡。
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易混淆的野生蘑菇,以免发生误食中毒。同时,市卫监部门在所有餐馆叫停野生蘑菇,要求在京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摘、使用野生蘑菇等菌类。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正值高温雨季,致使野生蘑菇大量滋生。市民如不仔细辨别、鉴定而采食野蘑菇,很容易因食用毒野蘑菇而导致食物中毒,轻者可造成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的可以引起人体脏器损害,甚至引起死亡。
据悉,我国目前已知的食用蘑菇有300多种,毒蘑菇100多种。据资料记载,可致死亡的至少有10种,多生长在树林里及杂草丛中或公园的树下草丛中。由于毒蘑菇与食用蘑菇外形相似,辨别起来非常困难,所以容易发生误食中毒。
进入夏季以来,餐饮环节毒蘑菇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国家食药监局昨天发布今年第2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公众预防毒蘑菇中毒。
毒蘑菇(毒蕈)是指食后可引起中毒的蕈类。目前,在我国已鉴定的蕈类中,可食用蕈近300种;有毒蕈类100多种,其中含有剧毒可致死的近10种。毒蕈的有毒成分十分复杂,一种毒蕈可以含有几种毒素,而一种毒素又可以存在于多种毒蕈中。
毒蘑菇所含毒素为蕈毒素。因其含有毒成分不同,中毒后的症状在临床上可分为五种类型:胃肠型的潜伏期为30分钟至6小时,有恶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神经精神型的潜伏期为10分钟至2小时,除胃肠炎症状外,尚有流涎、流泪,严重者可出现幻觉、精神错乱等;溶血型的潜伏期为6至12小时,可出现急性贫血、黄疸、肝脾肿大、血红蛋白尿;脏器损害型的潜伏期为10至24小时,临床上分潜伏期、胃肠期、假愈期、内脏损害期和恢复期,应特别注意假愈期,因为此时病人无任何症状,但毒素正向肝肾内脏侵犯,病情恶化较快,可导致死亡;光过敏性皮炎型的潜伏期约24小时,与光接触部位皮肤肿胀,指尖剧痛、指甲根部出血,嘴唇肿胀外翻。
识别蘑菇是否有毒,可以从形态、气味和颜色上来区分。毒蘑菇一般在顶上有凸起的疙瘩肉瘤,柄上有环状物(脚苞),根上有环状托,有苦、辣、酸、麻及其他恶味,色彩鲜艳,采后易变色,多数柔软,浆汁多并浑浊像牛奶。它一般生长在潮湿的地方,能使米饭、大蒜、银器变黑。无毒的蘑菇则一般生长在矮草丛中或松林地下,盖是扁或圆的,肉厚而嫩,颜色多为黄、白或古铜色,掰开后浆汁清亮如水,不变色,味道清香。
国家食药监局提醒,夏季是毒蘑菇生长旺季,也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餐饮单位要加强原料检查,避免采购和食用野生蘑菇。由于蕈毒素不能通过烹调、加工破坏,许多毒素还无法检测,最有效的预防措施就是避免食用野生蘑菇。消费者不要采摘野蘑菇,尤其是不要采购、制作和食用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蘑菇。目前,对毒蘑菇中毒尚无特效疗法。一旦误食,应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同时,催吐后应尽快到医院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