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蘑菇切勿随意采食

    发布时间:2011-09-06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河北省卫生厅日前发出预防毒蘑菇中毒通告,通告指出河北省近日连续发生因误食自采野生毒蘑菇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
        据介绍,毒蘑菇又称毒蕈,常见的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余种,如褐鳞小伞、肉褐鳞小伞、白毒伞、褐柄白毒伞、毒伞、残托斑毒伞、毒粉褶蕈、秋生盔孢伞、包脚黑褶伞、鹿花蕈、鹅膏菌毒蘑菇等。毒蘑菇多生长在潮湿低洼、湿度大、阴凉的地方,外观与可食用蘑菇非常相似,不易区别。毒蘑菇所含毒素非常复杂,经烹调加工或者晒干都不能消除,中毒后,可导致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以及精神亢奋、精神抑制、精神错乱、幻觉等精神症状,严重的可以引起人体脏器损害,甚至导致死亡。
        夏末秋初适宜蘑菇生长繁殖,是毒蘑菇中毒的高发季节。为此,省卫生厅提醒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勿采摘、购买和食用野生蘑菇。一旦误食毒蘑菇,应及时到医院就医,注意保存食物和排泄物样本,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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