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10 来源:中国食用菌商务网
【发布单位】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质安发[2011]23号
【备 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程序》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程序》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在广泛调研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制定了《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审查规范》